郭阳:中国律师业的见证者和拓荒者--资深律师郭阳小记

潘卫群 2008-1-21 16:48:04

他,曾参与过司法部的恢复重建、全国律协的创建工作;
他,曾参与起草政法教育10年规划;筹备和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筹划成立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吉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蒸发管理干部学院;
他,曾担任司法部直属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所打造成了当时部直属所乃至全国律师事务所中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
他,就是郭阳,一位见证了中国律师业自改革开放后快速发展的律师人;一位心系律师业健康发展的时代弄潮儿;一位以其真挚的胸怀化解了无数风波浪雨的长者。

郭阳:中国律师业的见证者和拓荒者
----资深律师郭阳小记

        4月中旬,记者见到了刚从河北出庭回来的郭律师。郭律师向记者聊起了那些难以忘怀的法政往事,那承载着他青春、梦想以及苦痛和欣乐的人生历程。郭阳律师说,自己其实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为中国律师事业努力做事的律师。

        郭阳律师的这句实在话,是他对自己20多年来为中国律师事业所作贡献的最浓缩的概括。从司法部恢复重建起,从1986年经考核被特批授予律师资格以来,郭阳律师的人生轨迹就与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联。无论是在参与筹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日子里,在全国律协首届理事会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岗位上,还是作为国办律师所的主任,抑或是合伙律师所的名誉主任,郭阳律师一直都在为我国律师事业的恢复和发展辛勤耕耘着。

苦中求乐  参与创建全国律师协会

       1986年6月,在全国律协正式成立之前,郭阳被任命为全国律协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筹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为保障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圆满成立,郭阳与其他同志日夜奋战,起草了大量的文字材料,并圆满地完成了会务筹备工作。

        全国律师协会正式成立后,作为首届理事会的办公室主任,郭阳又肩负起草拟、撰写全国律协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的重任。那时,全国律协尚未明确划分部门,执行机构只有一个办公室。在国务院二招一间由澡堂改建的办公室里,郭阳等人在从未开垦的领地里辛勤拓荒,尽管办公条件极其简陋,但这丝毫没有减弱当年这些创业者的工作热情和奋斗精神。

        回忆起在全国律协工作的日日夜夜,郭阳显得有些激动。当时全国律协只有十几名工作人员,大家在一起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做了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事务。郭阳还清楚地记得,当初组建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非诉讼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法律顾问等业务委员会的情景;而筹备、组织召开全国第一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会议、全国第一次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大会,承办全国17个省、直辖市律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策划和监制“超越情感’’等最早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反映中国大陆律师工作和生活的电视连续剧,向美国刑法代表团、金融法团代表团、法国律师学院院长代表团等外宾宣传我国法律及律师制度等往事仍历历在目。

        1988年12月,全国律协在山东烟台召开了全国第一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会议,郭阳等人对会议内容及会务做了精心的安排。这次会议在我国律师业发展进程中是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问题。会上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贯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律师职责的老律师,这极大地鼓舞了各地律师更好地做好法律服务的积极性。而对于1990年在安徽黄山召开的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大会,郭阳律师仍记忆犹新。那次他身负重任带去了彭真委员长专为大会题写的亲笔祝词,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全国人大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内司委、中央公、检、法、司部门主要领导和全国律协的同志几乎悉数到场,大家聚集一堂,共商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发展大计,此次会议称得上是我国律师业起步发展阶段的一件盛事。郭阳律师兴奋地回忆说,当时最高检、最高法的领导都言词恳切的表示,一定会支持和尊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的权利,坚决维护律师的各项合法权益。

        此外,郭阳还参与了全国律协加入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律师联盟和亚太律协的有关准备工作,参加了中美、中澳、中欧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研讨会的有关筹备和与会工作。正是在郭阳等人的努力之下,全国律协有了最初的雏形,并以此为基点,协会一步步发展壮大。

奔走呼号  努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我国律师制度刚刚恢复不久,律师职业并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律师在履行职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常发生。辽宁三律师错案和内蒙古段佩珍律师被殴打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例。为了维护这些律师的合法权益,郭阳以及他所在的全国律协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坚持不懈地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辽宁三律师错案,是一起严重侵犯律师权益而影响全国的案件。王百义、王力成、王志双三人是辽宁省台安县法律顾问处的律师,他们在依法为刑事被告进行辩护时,竟被冠以“包庇罪”,先后投入监狱4年。当时郭阳在北京接待了这三位一袭黑装、背负着罪名上访的律师,在认真听取了三人的情况反映后,郭阳迅速向协会领导作了汇报。此事经有关人士呼吁后,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司法部的高度关注,并先后派人深入台安县了解情况。全国律协也安排郭阳等人积极向上反映情况,切实维护好律师的合法权益。针对三律师的辩护行为是属依法履行职责还是包庇犯罪分子,全国律协组织了一场专家论证会。法学泰斗张友渔和刑法、刑诉法专家余叔通、陈光中、郝双禄、樊崇义等人参加了论证会。会后,协会领导指派郭阳总结专家观点,并以全国律师协会的名义给全国人大彭真委员长致信,反映三律师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请求全国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律师依法辩护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律师制度的健康发展。

        由于当时相关司法部门对此案性质还有不同认识,要为三位律师翻案还存在不小阻力,这一案件的彻底解决也就颇费了些时日。在一些中央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在时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邹瑜的一再督促下,此案直到1989年3月份才最终得以纠正。当时正值“两会”期间,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编发了由郭阳等人所写的题为“全国人大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辽宁纠正一起逮捕律师错案”的通讯报道,并同时配发了“律师辩护权不容侵犯”的评论员文章。经各大媒体报道后,此事传遍了大江南北,当时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对此也反响强烈,律师界的土气为之大振。

        内蒙古女律师段佩珍被殴一事,也是郭阳至今不能忘怀的往事,那是全国律协成立初期、在中央政法委支持下妥善处理的另外一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1986年夏天,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律师段佩珍赴河北省肃宁县出庭,没料到被一位李姓法官打伤了头部。得悉情况后,郭阳等人通过司法部办公厅以“司法简报”的形式向中央政法委作了紧急反映。乔石书记立即责成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派员组成工作组,予以严肃查处。作为工作组成员,郭阳和其他三人一方面到医院对段佩珍进行慰问,一方面深入河北实地调查,并对律师的伤情南下上海进行司法鉴定。经过充分的调查了解,郭阳和工作组的其他成员提交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在列席中政委以此事件为主要议题的例会上,郭阳竭尽所能地维护着段佩珍律师的合法权益。在中央政法委和中央公、检、法、司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此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建言献策  促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事业稳步发展。到了90年代中期,律师从业人员和执业机构的数量已初具规模,律师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化。当时,由于改革的配套措施尚待完善,改革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小型化倾向。随着国办、合作制向合伙制的演变,许多规模稍大的律所开始分
裂,向小型所方向发展。而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小、起点低,发展缓慢。约有80%以上的律所不足10名律师,并且还包括兼职特邀律师。

        郭律师告诉记者,小型律师事务所分散经办的状况,是由当时我国国情决定的。律师业发展初期,律师事务所不具备雄厚的资金、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合理的分配制度,律师本身及事务所管理人员素质尚待提高,并且社会对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足,法律服务的范围较
窄,这些因素决定了当时的律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型所的局限性日益明显。在新形势下,事务所小型化、分散经办的倾向若长期持续下去,势必会影响我国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长期从事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的郭阳深感忧虑。为了促进中国律师业的高速健康发展,根据调研,郭阳撰写了《关于有计划地在我国设立一批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议》一文。文章从国内、国外、过去和现在的多方位视角,对设立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如何付诸实施、有效操作等做了较为详尽的阐释。文章被提交到了司法部党组,郭阳还当面向时任司法部长的肖扬作了简要陈述。郭阳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跨国公司、集团企业的不断出现,作为法律服务的群体也必将有所发展,组建大型律师事务所实属必要。这一建议获得了肖扬部长的充分肯定,当时主管律师工作的张耕副部长也非常赞同和支持这一建议,并在工作中进行了适当部署。

        随后,在次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工作会议上,一个主要议题就是如何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高层次发展。通过讨论,此次会议确定了发展规模大所的一系列原则要求。此后,一些大规模、高品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成为我国律师业的主力军和中流
砥柱。

        此外,郭阳还曾向司法部领导呼吁过创办律师学院,向中国法学会领导建议创设律师法学研究分会,向全国律协老领导具文建议创办中国律师制度研究所,也曾对律师业务运作中的商业化倾向撰文提出批评。这些前瞻性的建议和言论,都浸透着他对律师事业的深刻认知和满腔挚爱。

编书释法  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20世纪80年代,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国家法制逐步建立,立法工作日益加强,普法教育正在启动,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我国法律界的前辈们和一批年轻法律工作者,几乎不约而同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国民党时期有六法全书,我国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颁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我们为什么不能编写一部新中国的《法律全书》或九部大法的《九法全书》呢?郭阳就是这些年轻的思考者中的先行者。

        郭阳一边以刻苦的学习弥补自己知识的浅疏,以艰辛的努力充实自己资历之不足,一边也努力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刘树炎等人的邀请和倡议下,郭阳担当起了联系、组织我国法学大家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的任务。在郭阳等人的锲而不舍之下,法学泰斗张友渔、陶希晋、贾潜、林亨元担当了这部大部头工具书的顾问,主编则由法学大家王怀安、顾明、林准、孙琬钟担任。作为副主编之一的郭阳具体负责宪法和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纂。

        经过法学家们历时半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终于在1989年6月问世。这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公开出版发行的现行法律全书,颇具社会影响,当年9月6日还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地举行了首发仪式,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发来贺信表示祝贺,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等中央领导和法律界的领导以及专家学者都亲临现场。当年这部书被评为了十大畅销书之一。

       1991年,郭阳作为主编之一与何明福、崔厚泽、余光等人组织编写了《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一书,这本书被法学泰斗张友渔称许为“我国第一部大部头的律师辩护与代理业务专著”。该书以“方略”为题,分三编、按专题阐述和探讨正确运用程序法和实体法、争取最佳辩护与代理效果的方法与策略。书中遵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则,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诉讼代理与非诉讼代理,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的各种法律事务代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法律政策观点、工作原则、程序制度、工作方法、策略和技巧问题,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和指导价值。此书出版发行后,受到广大律师和其他读者的欢迎,不久便售罄。

        此外,郭阳还主编了《中华名律师辞典》;作为主编之一,编写了《实用婚姻法学大全》和《实用继承法学大全》;参与了《中国合同大全》的编写工作。郭阳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多次参与专家立法研究和论证工作。通过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笔耕不辍,郭阳为普法教育的深入,为促进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身体力行  创办一流律师事务所

        1993年,由于中国侨联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几次请求支援,郭阳被调往中国侨联,担任侨联法律工作部负责人,并兼任中国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郭阳把主要精力放在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上,他在华联所主任的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为办好华联所、壮大华联所,郭阳呕心沥血,不辞辛劳。

        华联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初期成立的中央五大所之一,归全国侨联和司法部直接管理。建所之初,它在受理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吸引侨资,为侨企提供专门法律服务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所内运行机制方面的原因,以及“国办所”在分配制度、奖惩制度、用人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所里人员一度
大量外流,业务严重滑坡。郭阳就任该所主任后,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大胆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制定了新的工作、人事、分配和奖励制度,通过“一所两制”和推进专业化分工,极大地调动了律师的积极性,增强了事务所的活力,实现了事务所管理的新秩序,使老所焕发了新的生机。

        郭阳律师重视提升事务所的服务品质,注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他勇于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引导华联所坚持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凭借中国侨联这个平台,不断开拓涉外业务,进行对外交流、合作,最终将华联所打造成诉讼和非诉业务并行发展、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社会提供广泛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郭阳还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华联所的办公环境,先是从地下室移至王府井大饭店办公,直至后来在聚龙花园买房办公。在搞好管理的同时,郭阳还一直亲自承办一些复杂疑难、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非诉项目。郭阳的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和率先垂范,为华联所取得了良
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他和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华联从过去不足20名律师的小所一跃发展成为当时部直属所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资所脱钩改制的要求,在郭阳的指导和支持下,原华联所部分律师自愿组合、由10名律师发起成立了合伙制的东元律师事务所。老主任郭阳被诚邀担任了该所的名誉主任。东元所成立两年后,便被评为了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现在东元所已稳步发展为百人规模、专业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所。东元所是华联所改制后产生的一个重要分支,据不完全统计,过去曾在郭阳领导的华联所任职的律师当中,已有四五十位成为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执行合伙人。据此,有人称华联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律师界的“黄埔军校”,而作为“黄埔军校’的校长,郭阳不仅为他过去身体力行经营管理华联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更为他的下属、学生在今天取得的成就而深感骄傲。

        郭阳律师仍然在关注、在努力、在探求,

        他在为东元所的进一步发展而努力,为中国律师界的浮躁之风而忧心;
       

        他在为青年律师指点迷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奔走疾呼;
       

        他依然在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做事。
   

         这就是郭阳,一位见证者、一位先行者、一位开拓者,一位普通的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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