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系原国家司法部直属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与企业、中介机构必须进行脱钩改制的政策精神,于2001年7月2日重新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注册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繁华的北京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10层1016室。历经多年的着力建设和打造,东元具备了三方面的显明特点:
一、突出的东元优势
精心打造东元规模大所,已初见成效。建所之初,合伙人就志存高远,将建设东元立足于高标准,即将东元建设定位在能够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大形势的需求,在我国加入WTO后能够与国际接轨的规模大所的目标上。应当说,东元正向这个目标前进,东元也一步步与这个目标接近,形势喜人。东元已由设立之初的30多名执业律师,稳步地发展到现在由20名合伙人、75名执业律师、20余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组成的规模大所。与此同时,东元打造规模大所的过程中,注重了质量,以求东元建设发展的平稳性和可持续性;注意了律师队伍的合理搭配,形成了以中年律师为骨干,以老带新的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注意了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尽可能多吸收文化水平高和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目前,东元执业律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10%,硕士学位的占40%,近半数人员有出国留学或参加出国培训的经历。
营造跨地域拓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尝试,已取得成功。东元合伙人的目光没有局限在北京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东元成立后不久,就量力而行,不失时机地绘制了面向全国、实现跨地域拓展法律服务业务的蓝图,并组成精干班子变构想为现实。迄今,东元已建立了西安分所、厦门分所、广州分所、哈尔滨分所。正在筹备设立的还有上海、重庆、珠海、长春及哈尔滨等分所。初步形成了总部与分所共建面向全国各地的法律服务工作网络,资源共享;总部与分所协作办理法律业务,排除了地域限制,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受客户的欢迎和好评。
提倡并培育向社会学习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风气,已形成了有效机制。东元合伙人自建所之初至今,始终要求全体人员特别是执业律师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甘当学生,努力向社会学习并尽可能地利用社会资源丰富自己,蔚成风气、贯彻到底。为此,东元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设立阵营强大的法律专家顾问委员会。如聘请德高望重的原司法部长、人大常委会委员邹瑜,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仲,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原中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高卢麟等数十位法学大家、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委员。二是建立与国内众多媒体的沟通与合作的关系。如与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法制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河北电视台、科学投资杂志社、中国创业投资杂志社、中国妇女杂志社、人民论坛等单位,建立了经常性沟通合作关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虚心求教,使东元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办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时也有了更大把握。
二、高品质的东元业务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为社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是东元业务铁的宗旨。历经3年的探索、实践和人员组合,东元律师能够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业务水平,为社会和客户提供方方面面的法律服务。东元的法律业务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民商,房地产,金融与证券,知识产权,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并购、重组、破产,建设工程招、投标,国际贸易,海商海事等。特别是刑事辩护和矿业投资土地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服务,具有独到的优势。
发扬团队精神,协作办案,是东元业务确保高品质的一大亮点。以东元的人员优势和地域优势为依托,充分发挥律师个人专长和发扬团队精神相结合为基础,提倡协作办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求每个专职律师务必把确保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为使这种团队办案的做法切实落到实处,东元以各法律专业领域为基点,以有经验的律师牵头,设立了若干业务委员会,有效地形成了个案大家操办合力操办的气氛,促进东元办案质量不断地有所进步,有所突破。有的客户体验了东元团队办案的优势后,情真意切地告诉我们:东元团队办案威力大、效果好,委托你们办案心里踏实、放心!
合伙人紧紧把握全所办案质量关,是东元业务品质提升的重要保证。合伙人对东元专职律师办案质量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已经成为常规做法。第一,合伙人督促每个律师办任何案件,不论难易,不论大小,都要切切实实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务求做到穷尽有力证据、用准用尽法律,尽心竭力;第二,必要时,由合伙人牵头,组织个案研讨会,集思广益,把法律关系吃透,焦点问题拿准,办案思路理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合伙人协调法律专家和顾问进行专题论证,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找到合法的法律救济途径;第三,对办案律师为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除要求他们从严自查自检保证质量外,合伙人坚持做到对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差错疏漏。
三、严格的东元管理
东元管理,严就严在始终把管理的基点立足于:要求全所人员必须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司法部以及北京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到东元的规章制度,律师的行为准则,要符合上级的要求。并对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带领全所人员养成服从规范化管理的自觉性。特别是今年以来,合伙人坚决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业所做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全所人员进行了教育整顿,并对全所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彻底检查改进,完全符合北京市司法局和全国律协的要求。
东元管理,严就严在始终把管理思路统一在:要求全所执业律师必须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客户至上,服务质量第一的职业道德标准上。东元建所以来,合伙人坚决不搞执业律师创收指标等硬性规定;积极引导和鼓励律师直面兢争,务求公平公正;反对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杜绝乱收费和乘人之危漫天要价高收费现象;坚定不移地以诚信为本,真正做到把客户至上、法律服务质量摆在首要位置。这种管理思路的贯彻,合伙人率先垂范自律,对任何人没有例外,没有妥协,决不降低标准。
东元管理,好在严而合理、管而不死。东元建所以来,合伙人继承了原国资所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不断地吸收和借鉴西方科学管理模式中的前沿思想和理念。在贯彻从严管理的同时,注意发挥和调动律师主观能动性,充分地使他们发展个人智慧和体现自身价值。对于违纪违法办案现象,一经发现,坚决予以追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务求真正解决问题,吸取教训,纠正错误。同时,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方针,注意对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并切实加强对案件受理、职业道德、收费纳税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方面狠下功夫,力求做到将违纪违法办案现象杜绝在萌芽状态。
东元人面对东元所上升、进步和发展的喜人势头,不会骄傲自满,没有固步自封。而是充分地意识到,在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面对激烈竞争的当代社会状态,满足就会止步,停滞就会退步,骄傲就会落后。因此,东元将在自强不息方面用足智慧,有信心在与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的相互协作与正当竞争中,在为社会和客户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能够嬴得一席重要之地,也一定能够打造为中国律师行业的著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