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 常 勇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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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曾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
执业经历
曾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交易局、办公室任职,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及法制监督指导、政工、文秘和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通过学校司法援助中心经手代理十多起民事、经济案件,经办多宗非诉讼业务,深受当事人的好评;2003年初开始在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任顾问、律师助理,并受事务所委托负责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方面服务;2003年年底调入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至今已参与办理非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数十起,为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等单位提供过企业改制、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对外合作谈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专业特长
提供法律服务的重点方向为: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及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金融、证券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